- 服務項目
- 合作社服務(居家、喘息服務)
- 居家服務
居家服務
服務對象
符合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2.0 之個案(65 歲以上失能老人、55 歲以上失能原住民、50 歲以上失智症患者、失能身心障礙者、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的獨居老人或衰弱老人),,經照顧管理專員家訪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以上者。
服務項目
基本身體清潔、基本日常照顧、測量生命徵象、協助進食或管灌餵食、餐食照顧、協助沐浴及洗頭、足部照護 、翻身拍背、肢體關節活動、協助上(下)樓梯、陪同外出、陪同就醫、家務服務、代購或代領或代送服務、協助執行輔助性醫療、安全看視、陪伴服務、巡視服務、到宅沐浴車服務、協助洗頭、協助排泄。
(提供個案個人服務,不包含其他家人之服務。)
服務區域
三民分區(三民區)
左楠分區(左營區、楠梓區)
苓雅分區(苓雅區、新興區、前金區、鼓山區、鹽埕區)
小港分區(小港區、前鎮區)
鳳山分區(鳳山區、鳥松區、大寮區、仁武區、大社區)
旗山分區(旗山區、美濃區)
居家服務
影片出處:KCG福利任意門
資料來源:https://ltc.kchb.gov.tw/service